政策文件:拉萨市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约谈制度
一、近年来,我市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逐年增多,规模逐渐增大,规范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迫在眉睫,为了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参建各方的主体质量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本制度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约谈办法(试行)》(交办安监〔2018〕97号)。
三、约谈实行分级管理,意在强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责任意识;本制度规定的约谈对象涵盖了项目建设程序中所有的参建单位,涵盖建设、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等单位,重在强化每个阶段各参建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
四、本制度主要包括适用项目范围、需要约谈的适用情形、约谈对象、约谈程序以及相应处罚措施等内容。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拉萨市交通运输局拉萨市交通运输局,于2020年8月29日施行。
责任编辑: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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