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重点抽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以加强春节、藏历新年、“五一”、雪顿节、“十一”等重要节点监督坚持,统筹源头监管和末端执法,有效加强货运车辆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货运企业责任体系建设,推进依法治理,加强安全预防、强化基础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二是明确实名制要求。年初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严格执行三个100%(100%收寄验视、100%实名收寄、100%过机安检)要求,对物品托运人进行身份核验,如实登记托运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托运物品的品名、数量等相关信息;落实验视抽检抽查制度,加大涉恐、涉爆、涉毒物品核验检查力度,防止托运人夹带违禁物品,对拒绝核验、检查的人员和物品,一律不予接受和托运。三是组织签订承诺书。组织辖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签订《拉萨市货物运输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切实保障货物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健全常态监管机制。联合市公安局、邮政管理局,按照“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原则,不定期开展辖区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实名制、安全生产突击检查,逐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常态机制,针对检查发现的实名登记等问题,将严格按照《反恐法》要求,移交至相关部门严肃处理。2021年,共出动检查15组,29家企业,排查隐患43项(立即整改40项,限期整改3项),下发《整改通知书 》1份。
责任编辑: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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