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27-0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
反馈问题 | 达孜区S5线道路建设项目拌合站周边生态恢复区域覆土被雨水冲刷,碎石部分裸露,生态恢复不理想,两个取土场生态恢复工作进展缓慢,地面未平整,企业环保制度落实不到位,环评审批制度形同虚设。 | |
核查情况 | 建设单位联合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环水保监理单位结合施工单位自查情况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下发了监理指令,并指导施工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改,严格要求各单位落实环保措施,对已实施的环保措施加强管护,未落实到位的区域限期整改落实,通过巡查整改,确保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 |
整改目标 | 完成达孜区S5线道路生态恢复工作,同时加强全市道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实相关责任。 | |
整改措施 | 对全市道路建设项目开展自查自纠,要求企业落实好各项环保措施,对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整改,压实环境保护责任。 |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 |
责任人 | 侯文峰 | |
联系电话 | 13518919100 |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施工单位已严格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并结合内部自查情况积极整改了各区域存在的环保问题,落实了取土场边坡植生毯铺设、弃渣场覆土绿化等环保措施,积极对监理指令等进行了整改回复,并按照监理要求加强了对已实施环保措施的管护等工作。 |
责任编辑:温健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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