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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81-42)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3-12-01 17:12
来源: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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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拉萨市曲水县达嘎乡色甫村至堆龙德庆区旅游产业扶贫公路问题:1.林评报告已编制完成,批复文件正在办理中。2.因环评批复文件中未批料场,根据设计文件在K19+300处设置了料场,同时在K19+300设置临时用地。
核查情况 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对该起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验收,经核查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 拉萨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
责任人,联系电话 张亚飞    18302826689
牵头部门 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彦凯0891-6811132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2年4月启动恢复工作,回填种植土,补撒草籽。4-6月对现场洒水养护,7月现场复核,已恢复到草场原有状态。二是我局请示市政府单独解决此项费用,文件批转市财政局研究,其提出: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属地政府解决此项费用。经反复沟通协调,曲水县、堆龙德庆区政府分别于2021年12月、2023年5月缴纳各自植被恢复费。三是我局于2023年10月14日重新申报《曲堆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在评审会上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及专家对报告提出需要补充资料:1、两个县(区)林业和草原局出具违法查处报告;2、堆龙德庆区公安局出具堆龙段不予立案通知书;3、两县区自然资源局出具农村公路不用办理用地预审情况说明;4、完善林地可行性报告。四是现曲堆路现场整改已完成,生态环境已得到恢复。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补办手续也接近尾声,剩余“两县区自然资源局出具农村公路不用办理用地预审情况说明”1项。曲堆路本为农村公路可以免予办理,但自然资源部门坚持补办,我局后续需请市领导高位协调。

责任编辑: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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