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

职权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法定期限: 365
职权名称: 公共服务 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 职权编码: 11540100009927291U3542018012000
子项:
行使主体: 市交通局 咨询电话: 0891-6836045
职权依据:

【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133号),“经国务院同意,从2015年起,对农村客运(包括农村道路客运、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下同)、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作出调整。

将农村客运、出租车行业油价补贴转为一般性转移支付” 【规范性文件】《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1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方案的通知》(藏财建字【2011】194号),“对农村客运班线客车每月每辆定额补贴120元。
补贴资金由各地(市)财政部门拨付给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后,通过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兑付给农村道路客运车辆。
对城市出租车实行定额补贴。
每辆出租车每月补贴110元。
补贴资金由各地(市)财政部门拨付给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后,通过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兑付给城市出租车。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追责依据:


备注: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