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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7 15:17
来源: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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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提高农村公路通行能力,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国家扶持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机遇,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大力实施通畅、通达工程,在县、乡、村道建设领域取得较好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交通保障。随着交通基础设施条件的不断改善,农村公路养护任务随之加重,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养护好农村公路在“四好农村公路”系统工程中的重要保证性作用,进一步提升做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牢固“三分建设、七分养”理念,从根本上扭转全市公路村公路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重建设、轻养护”的旧观念。严格按照《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0〕59号)、《拉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工作分工计划通知》确定的目标任务,履行好各县(区)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和保通工作。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行业标准,持续提升公路养护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由建为主转向建养并重、突出养护的转变,强化公路养护,巩固建设成果。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乡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公路的日常养护达到“路面良好、路肩整齐、边沟畅通、标志齐全、安保完善、绿化美观”的要求。二是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明确“县养公路县养、乡养公路乡养、村养公路乡村养”的养护管理体系,结合各县(区)农村公路养护实际,成立养护队伍,负责组织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确保“人员、资金、职责、制度、考核”五落实。三是实现“有路必养,养必养好”的目标,推动我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上档升级,促进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截至目前达孜区与当地农牧民施工合作社成立了区级农村公路养护站;林周县依托林周县交通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注资350万成立了农村公路养护部,尼木县结合自己实际成立了县级养护站,迈出了拉萨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尚未落实的单位,务必2023年内完成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队伍的建设,并组织养护队伍对辖区内所有列入养护的农村公路,全面开展公路路肩培土、路肩杂草清除、边沟清理、路面清扫等日常养护工作。四是鉴于农村公路管养责任主体为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财政不予审批农村公路路况检测和桥梁检测费用的申请,要求由各县(区)财政自行承担管辖农村公路检测费用。因此,请各县(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工作的通知》(藏交办养护〔2022〕1号)要求,从2023年起对各自管养农村公路有计划地开展农村公路路况检测和桥梁检测工作。五是加大冬季农村公路巡查力度,做好冬季除雪打冰、清理坍塌等各种地质灾害和安全隐患的防治工作保通工作。

三、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进度。

根据2022年12月8日自治区交通厅召开的全区交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2022年12月13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通知》(藏交办养护函〔2022〕3号)文件要求,一是各县(区)要利用冬季施工淡季安排专人全力做好养护工程、危桥改造、安防工程项目前期设计等工作,确保3月份出产值;二是严把项目设计关,提升设计管理水平。各县(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择优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加强对老路基础数据调查和评价,动态跟踪病害发展趋势,在方案和施工图设计中要有明确的病害成因分析论证内容,确保设计深度和质量,避免因设计深度不足导致的后期设计变更。三是严把项目施工关,提升质量管控水平。各县(区)要加强沥青、骨料等原材料把关,针对性地开展试验检测,杜绝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原材料进场。加强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施工管控,强化路基路面、桥头接坡、桥隧边坡等病害处理的中间验收管理,建设、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应现场查验和签字确认;四是建立养护工程项目储备库,并动态滚动调整,科学制定年度计划,省、市两级配套养护工程项目,务必每年年底11月上报需求,确保按时审批,方便后续相关单位及时开展设计等前期工作。

四、严格执行养护配套资金政策和管理制度。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0〕59号)对区、市、县三级财政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最低标准和抢险保通费用等筹措事权作了明确规定。2022年11月28日印发了《拉萨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资金的适用范围,县(区)补助资金到位后,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禁止截留、挤占或者挪用,使用情况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同时,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筹集及使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措、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保障管养经费落实到位。

五、全面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实际,2022年7月19日印发了《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需要加快推进“路长制”工作进度,到2023年年底基本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

六、摸清底数、持续加强生态补偿农村公路养护岗位行业管理工作。

2022年拉萨市生态补偿农村公路养护岗位1056名。为进一步加强来年全市生态补偿农村公路养护岗位管理工作,请各单位根据《西藏自治区生态补偿农村公路养护员岗位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拉萨实际4月16日下发了》《关于完善生态补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生态补偿农村公路养护岗位行业管理工作。一是岗位底数清,信息统计工作要及时准确。要及时安排部署生态补偿农村公路养护岗位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建立翔实的人员信息台账,信息台账按照以往工作要求执行。同时加强岗位信息的管理工作,掌握信息的知悉范围。二是加强岗位管理,加大绩效考核力度。严格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酬”原则,完善监督考核和绩效管理机制,签订岗位协议,明确生态岗位人员公路管护范围、工作内容、工作时长、补助标准等,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工作,对履职不力的要加强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及时清退,避免出现政策福利化问题和助长“等靠要”思想。三是认真排查统计,准确掌握补助资金兑现情况。及时掌握生态补偿农村公路养护岗位补助资金的兑现情况和资金构成。四是积极组织相关培训,提升专业技能水平。主动协调属地人社、生态环保等部门定期组织生态补偿农村公路养护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岗位专业技能水平,为群众增收提供业务服务。

七、加强管理、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工作。

为有力推动我市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工作的实施,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安全通行环境,防范各类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市农村公路路域实际,会同拉萨市公安局于今年5月底联合拉萨市公安局印发了《拉萨市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各县(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方案》,联合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结合2021年年底拉萨市交警支队提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报告》,对辖区农村公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安全隐患路段进行分析研判按照轻重缓急优先考虑到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通行客运班线车辆集中的村道及寺庙道路(临崖路)进行了认真排查,严格填报了各自《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路段排查表》,对每一项填报的内容提出治理措施和办法,建立相关台账资料目前交通运输部批复的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均来自于各县(区)年初所报《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因此,各县(区)不仅要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要把此项工作纳入2022年至2025年工作重点,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按期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推动西藏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同时务必做好完工项目的明细台账建立工作,确保年底按时提交完成项目的相关数据。

、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域环境。

全面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大整治,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机制常态化,切实提升公路路域环境水平,确保路域环境达到“八个无”要求,即:公路沿线无非法广告牌,无违章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公路两侧杂草和垃圾及时清理无堆积、路面无抛洒物,无占路摆摊设点、碾晒秸秆、打粮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

请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提升到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责,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切实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进一步巩固农村公路养护成效,提升农村公路通行服务能力,为拉萨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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