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持续稳步推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拉萨市关于开展好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指示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工作实际,现制定2023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抓好“四件大事”,切实落实区市委、政府部署要求,把做好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作为交通系统重要的工作责任、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重视在思想上、体现在政治上、落实在行动上,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交通运输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贡献交通力量。
二、重点任务举措及分工
(一)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培训行动
1.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提升交通行业环保意识。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美丽幸福西藏”等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内容,深入学习区市党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有关部署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硬任务,纳入理论中心学习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局政工人事科,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二)落实碳中和示范创建行动
2.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减污降碳工作行动。坚持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引领,统筹节能减排与交通建设协调发展。一方面,要全力做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持续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减污降碳行动,持续引导新能源车辆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应用,继续保持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清洁化。另一方面,要持续开展节能监察工作。严禁淘汰车型和轴荷、排放等技术参数超标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加快老旧营运车辆淘汰工作,推动道路运输结构调整,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引导提高运输市场长途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的比例。(局运服科,市运管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3.落实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营运、养护全过程,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布局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的衔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研究应用生态敏感区“无害化”穿(跨)越技术,合理避让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国土空间。对交通行业公路建设项目及配套设施落实常态化管理举措,严格实施《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建设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生态环境监管,推动建立全过程、全链条交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局规划科、工程科、运服科、养护处、项目中心,市执法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4.推动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充分挖掘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蕴含的价值,加强气候变化引发生态隐患和灾害风险的防控,提高交通运输建设及管养工作应对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局规划科、工程科、养护处、项目中心,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三)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环境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5.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治理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交通建设项目日常扬尘监管执法,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监督机制。巩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成果,重点做好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服务,在车辆准入和车辆年审工作中,加强对燃油车辆的管理,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不得办理审验手续,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严禁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同时,逐步完善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加强业务部门间的工作协作和数据共享,督促维修经营企业加强对维修质量的管理。(局运服科,市运管局、执法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6.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强化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源头预防、严格传输管控、着重受体保护;在制定或修改交通运输规划时,遵循“近城而不进城”原则,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细化交通基础设施选线选址要求,将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作为绿色公路、美丽公路和公路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科学选线布线,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依法开展对声环境有影响的交通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确保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三同时”落实。在营运车辆准入和年审工作中,对拆除或损坏消音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不得出具检测合格证明、不得办理审验手续。强化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严格 夜间施工管理;加强公路养护工作,保障其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降低行车噪声。(局规划科、工程科、养护处、项目中心,市运管局、执法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7.落实“白色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持续推进机关单位、道路运输、公路沿线、建设施工场地等领域“白色污染”治理工作。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加大公路养护废料循环利用。充分利用信息化、数据化手段,持续开展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整治工作。(局办公室、工程科、养护处、运服科、项目中心,市运管局、执法队,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四)落实生态文化培育行动
8.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服务平台优势、通过悬挂横幅、客运场站LED屏幕、出租车顶灯、公路路牌等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结合“节能低碳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持续推动绿色交通发展理念走深走实。(市运管局、执法队,局属各科室,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要充分认识做好交通建设环保工作在推动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坚持将“生态保护第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融入交通发展建设的全过程中,明确岗位环保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构,不断探索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自觉,把做好交通行业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全面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管理体系,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职责,坚持绿色交通,抓好2023年度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推进工作落实,每月调度一次推进落实情况。
(三)加强监督考核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秉持严格认真、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将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推进情况作为重点,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部门进行检查,将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考核纳入单位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中。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科室部门,将报局党组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季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