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度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2024年度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的情况说明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拉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三定”方案,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自治区、拉萨市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和海事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的行业监管与指导工作;承担旅客运输市际、县际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经营许可和车辆证照核发工作;承担辖区内危货、普货运输企业行政许可和运输车辆证照核发工作;承担辖区内客运场站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承担辖区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证照核发 诚信考核、继续教育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副县级建制,为拉萨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局领导职数3名(副县级1名、正科级2名)。根据工作需要,设置7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统计科、货运和物流管理科、城乡客运管理科、公共客运管理科(海事科)、从业维修科、安全监督科,共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4名(各2名)。
第二部分 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4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收支总预算 929.08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4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 929.0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29.08 万元,占 100 %;
三、2024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 929.0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72.47 万元,占 72.38 %;项目支出 256.61 万元,占 27.62 %。
四、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929.08 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 929.08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4.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3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76.6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8.53 万元。
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929.08 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 72.33 万元,主要原因:今年少了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经费、疫情工作人员住宿费、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4.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3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76.6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8.53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 64.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 8.33 万元,上升 14.78 %。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 0 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 19.66 万元,下降100.00 %。主要是今年无疫情防治相关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 31.14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 4.01万元,上升 14.78 %。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 8.09 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 1.73 万元,上升27.2 %。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 776.62 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 131.47 万元,上升 20.38 %。主要原因及: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基数增加;今年多了制服购置费;其他项目金额也有所上涨。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公共交通运营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 0 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减少 172.3 万元,下降 100 %。主要是今年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 48.53 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加 3.37 万元,上升 7.46 %。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672.47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609.55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404.41万元(基本工资88.70万元、津贴补贴284.95万元、奖金30.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4.7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09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4万元(工伤保险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55万元(独生子女费0.09万元、加班补助5.4万元、休假探亲费35.06万元)、住房公积金48.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万元(子女探亲交通费1.0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5万元(维稳补助2.7万元、电话费3.95万元、租房补助0.4万元)。
公用经费 62.92 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5.45万元(办公费10.72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56万元、差旅费4.2万元、维修(护)费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食堂补助14.8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工会经费7.47万元。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部门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规定,在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审计制度上,根据我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压缩预算支出,按照能不开支的尽量不开支,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的原则、严格控制公款接待及公车运行费用,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暂行办法》(藏财预指字〔2014〕5号文件和《拉萨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拉委厅发〔2014〕27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3年减少(增加) 1 万元,压缩(增长) 16.67 %,主要原因是 2023年实际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因此今年经费预算有所下降 。
因公出国(境) 0 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保有 6 辆,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 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本级拉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局 1 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2.92 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 0.47 万元,增长0.75 %。主要是工会经费上涨0.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71.4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71.43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 1 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6 辆,其中, 主要 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4 辆、其他用车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 1 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22 个,资金 929.08 万元,重点项目1个。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度无扶贫专项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我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季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