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拉萨市 第十一届 第五次
115-016
白玛央宗
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A类
当面答复
关于继续规范出租车、网约车管理的提案
白玛央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规范出租车、网约车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白玛央宗委员对继续规范出租车、网约车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您的宝贵意见与我市正在积极推进的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系列举措不谋而合;您的宝贵意见我们已经采纳,已作为继续规范出租车、网约车管理的参考与借鉴。
一、基本情况
拉萨市有两家出租汽车公司,分别为恒安、公交出租汽车公司,均为交产集团下属国有独资子公司,实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及其道路运输机构行业管理。我市出租汽车共计1670辆,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车辆及经营权属公司,实行规范公司化管理下的承包经营模式,承租金收取标准为330元/车/天。公司与承包者签订承包协议,承包者为具体运营的驾驶员,每车2名驾驶员。驾驶员除承担燃油费、维修保养费外,车辆购置、车辆保险、税费等其他费用均由公司承担。现有车险含交强险、商业险、道客险、车船税等四个险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规范出租车方面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结合“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切实将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出租汽车营运环境,2020年市交通运输局第一时间印发《拉萨市出租汽车行业三年服务提升计划之2020年工作方案》和《2020年扫黑除恶出租汽车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大出租汽车行业乱象打击整治力度,通过强化执法检查、强化问题整改、强化组织培训、规范车容车貌等方式,持续加强出租车行业乱象整治力度。
2020年以来,共检查出租汽车18445台次,整改问题305项次,共计培训出租汽车驾驶员6600余人次,开除驾驶员9人。车身掉漆、前后保险杠损坏、POS机更换空重牌、车灯故障、车牌损坏等,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车辆情况统一存档,确认车辆已整改完毕。
(二)规范网约车方面
在准确领会中央和自治区深化出租汽车改革的顶层设计的基础上,结合拉萨的实际,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了《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拉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经2018年10月11日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和2018年11月9日市委第48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已于2020年4月30日印发,5月1日起执行,2020年6月11日,按照拉萨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批复,办理了帮邦行网约车平台公司、首汽约车平台公司和牦牛出行平台公司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并要求这三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我市合法、合规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将继续按照《拉萨市出租汽车行业三年服务提升计划之2020年工作方案》和《2020年扫黑除恶出租汽车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大出租汽车行业乱象打击整治力度,通过强化执法检查、强化问题整改、强化组织培训、规范车容车貌等方式,持续加强出租车行业乱象整治力度,促使出租车行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得到社会公众普遍认可。
四、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是我市1670辆出租汽车已全部安装GPS监控系统,在车身固定位置已全部张贴出租汽车标识标贴(投诉、失物招领电话),市民在乘坐出租汽车时,发现驾驶员乱要价、拼客等违规行为的,可及时拨打投诉热线0891—96123及0891—6522345进行举报投诉。
二是《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客户端显著位置公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运价规则,运价规则或运价标准调整时,应当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审批,审核通过后提前15日向社会公布。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单位及电话:拉萨市交通运输局0891-6811071。
责任编辑: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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