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建(2023]45号)有关规定,我局已完成2025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数据审核工作,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附件:1.2025年度(拉萨市)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数据申报汇总表
2.2025年度(拉萨市)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汇总表
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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