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拉萨市《关于印发<拉萨市进口冷链、物品(快递物流)防控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拉防办发〔2021〕4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进口冷链运输疫情防控力度,切实做好进口冷链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拉萨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原则,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按照“人物同防”防控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高效组织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进口冷链食品本地和输入性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工作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切实履行好执法职责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依托治超检测站和路卡在市辖区运输段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各项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查验承运冷链食品的追溯信息,对检测的车辆做好信息登记并督促车辆做好车辆消毒及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等疫情防控工作。会同市卫生健康委部门对通过卡点来自高风险国家和低温运输环境冷链食品所使用的货舱、货柜、车厢、集装箱等开展抽样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车辆予以暂扣,并报拉萨交通运输局及相关部门处理。
(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切实履行好源头监管职责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要做好市辖区进口冷链运输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对市辖区内冷链货运企业进行排查,对冷链货运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辖区内冷链物流运输企业、货运场站等加强一线从业人员防护,落实运输工具和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督促企业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对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货运人员姓名、手机号、车牌号、来源地、目的地、货物批次号等信息进行如实准确登记;督促企业按照“谁的货谁负责,谁的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监督指导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的环境和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对辖区内的冷链企业开展不定时的源头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堵塞防控漏洞,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细。
(三)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
一是要始终绷紧进口冷链疫情防控这根弦,指导辖区内冷链物流运输企业、货运场站等单位加强一线从业人员防护、运输工具和进口冷链食品倒箱过车过程中的消毒、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货运人员姓名、手机号、货物批次号等信息登记等方面工作,从源头上做好监管工作;二是要做好辖区内的执法检查,在辖区内设置路卡,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各项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查验承运冷链食品的追溯信息,做好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车辆进行暂扣,并报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处理。
(四)各货运企业要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
一是要做好内部自查,及时反馈信息。各货运企业要积极做好防疫工作,对企业所有货车进行全面排查,做好企业内进藏运输货车特别是冷链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信息登记台账,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二是要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各企业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要将《关于印发<拉萨市进口冷链、物品(快递物流)防控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细化方案>的通知》(拉防办发〔2021〕47号)、《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第四版)》等相关疫情防控精神传达至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强化从业人员对疫情的认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三是要做好车辆消毒及从业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业要安排专人对企业所有车辆进行定时消毒工作,对从业人员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疫情防控,并做好登记台账待查,督促从业人员做到个人防护,组织开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指导从业人员坚决做好从事跨省运输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的源头监管工作,力争从运输源头上做好防控工作,发现异常车辆,截留车辆并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汇报。
三、工作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物防”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力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各单位要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完善台账信息,做好消杀、消毒、疫情监测排查。一旦发现疫情,按规定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和疫情防控上级部门报告,全力做好我市进口冷链食品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责任编辑: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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